近日,从忠县发改委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忠县城镇居民使用天然气实行梯度价格制度。
据介绍,天然气收费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气量为每户每年480 立方米及以下,气价按现行1.77元/立方米执行;第二阶梯气量为每户每年481立方米至660 立方米,气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0.35元/立方米,即2.1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气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0.71元/立方米,即2.48元/立方米。
同时,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原来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由1.77元/ 立方米调整至1.87元/立方米。
忠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表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气价仍按现行1.77元/立方米执行。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人口数超过4人(不含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基础气量增加70 立方米。用户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每年在县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气量核增(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