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吸取近期各地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无事故,近日,县住建局要求全县天然气使用单位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范围包括各天然气门站、供气点、加气站,以及所有燃气使用单位。考虑到蓝田县的实际情况,县住建局要求各政府机关餐厅、锅炉房无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必须于2016年3月底加装完毕;各餐饮经营单位、小区必须于2016年6月底前加装完毕。同时燃气公司、燃气用户应当对所属的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物业公司或其他燃气使用单位应会同报警装置安装单位、生产厂家等,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修工作。对未按期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的天然气使用单位,县住建局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