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煤气公告,截至2015年12月底止股东应佔税后溢利为73.02亿元,按年增约3%,每股盈利为63.2仙。建议分派末期股息每股23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12仙,全年共派股息每股35仙。建议每10股送1红股。
2015年集团之本港煤气业务维持平稳发展,中国內地城市燃气业务则保持稳步增长,新兴环保能源业务亦继续拓展,但年內面对中国內地经济增长放缓及国际油价大幅下跌,集团整体经常性业务业绩平稳。
年內人民幣贬值影响集团之溢利表现,而国际金融中心之投资物业重估增值上升则带动溢利增加。集团本年度投资63.56亿元於生產设施、管道、厂房和其他固定资產,以拓展及配合本港和內地各项现有及新增业务之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