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1,507,8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3%)的股东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120,7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山")。
(二)持股情况:截至2016年4月14日,澳门华山持有公司股份61,507,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减持股东名称: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
3、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任意连续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120,75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11.50元以上;
7、减持方式:将通过集中竞价。
(二)澳门华山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陕
天然气(9.84, 0.04, 0.41%)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陕天然气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陕天然气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澳门华山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澳门华山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澳门华山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澳门华山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未达预期,则本次减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不造成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