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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20日
一、结论
1、符合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七大项石油、天然气中第三项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液化天然气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优质、清洁、安全、廉价的能源,具有抗爆性高、排放污染物少、经济安全等优点,是汽车发动机理想的燃料。LNG 汽车技术已在国外应用,并在 LNG 车辆上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政府也开始了发展清洁汽车的大力举措,特别是大力推进替代能源在重型卡车的应用,这对拓宽我国汽车行业利用天然气资源,减少对石油的依赖性,降低城市排气污染、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项目属于霍邱县周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解决随着霍邱县周集镇城镇经济发展带来的能源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环境,改善了霍邱县周集镇的容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霍邱县周集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所需用地满足土地利用的要求,拟建项目的选址与霍邱县周集镇发展是相容的。
2、工程规模
规划新建LNG加气站一座,加气站设计规模为2.0×104Nm3/d,即按三级站进行建设。
3、环境质量现状
霍邱县周集镇LNG加气站项目周围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TSP、PM10日均浓度和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中小时平均值2.0mg/m3。
丁陈渠水质除了COD、总磷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的污染。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拟建厂址东、南、北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靠近105国道一侧,昼、夜间噪声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在拟建项目施工期,将会对当地的交通、声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植被生态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可以通过多种防范措施将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基本消除。
5、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在员工生活污水,此外有少量的地面冲洗水,经化粪池处理措处理,定期清运,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排水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加气站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储罐卸压的BOG废气,经EAG加热器加热后进入低压放散管排入大气;由于排放频次少,且每次排放较小,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虽然产噪设备较多,但各设备噪声源强都较低(最高不超过90dB(A)),并在采取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各设备源强还可再降低5~10分贝。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保证正常情况下,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8、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厂区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含油棉纱、废油等,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9、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加气站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的,项目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采用了较为严格的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与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是相符的。并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迅速响应,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10、综合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加快霍邱县的基础工程,对解决霍邱县随着城市发展带来的能源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采取了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而且也是十分必要的。
11、建议
1、放空噪声较大,虽然频次不高,但每次进行放空排放前应落实与附近居民的沟通工作。
2、加气站施工中应主动做好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工作。
3、加强运营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