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4日,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发来的《关于放弃洲际油气2015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1、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2015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年末总股本2,263,507,5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6元现金(含税);即派发现金股利36,216,120.29元。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15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88%。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须经洲际油气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洲际油气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于2015年9月22日签署《关于<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于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腾公司”)在2014年至2020年的业绩做出了承诺。
3、根据广西正和于2015年10月8日出具的《承诺函》:“自签署承诺函至马腾公司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之前,广西正和同意放弃洲际油气现金分红,在洲际油气未来进行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收购时,广西正和承诺在财务状况允许的条件下为洲际油气提供融资或担保。”
据此,广西正和积极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为支持洲际油气业务发展,决定放弃2015年度归属于广西正和的现金分红10,641,299.71元,由上市公司继续留存使用。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