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明发改资[201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2016-2017年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
2.2 工程规模: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2016-2017年监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高明区范围内2016-2017年的中压(0.4Mpa)燃气工程安装及管道穿越等( D508~D38 钢管、 DE315~DE40 PE管) 施工的 工程,项目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合计建设中压管道约 78 公里, 总投资约为 9694 万元 ,监理费约 400 万元。 若因建设计划调整或规划意见调整,则监理范围按调整后的工程 。
2.3 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的 施工期,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016年-2017年, 本工程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具体单项工程施工工期以业主下达的监理任务书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2016-2017年 监理 , 包括 高明区范围内2016-2017年的中压(0.4Mpa)燃气工程安装及管道穿越等(D508~D38钢管、DE315~DE40PE管) 施工阶段的监理。
本工程的投标 报价采用下浮折率(10.00%≤下浮折率≤30.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形式报价。
2.5承包方式: 中标人按中标价 (即中标下浮折率) 对工程进行 施工阶段监理 服务。
2.6质量要求: 合格或以上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 具有 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须具 有 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 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 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 即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 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若有则 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依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 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高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技术咨询电话:0757- 83992337 。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5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起 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止, 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 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 工程 要求 投标人 提交 4.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以 及 / 万元的 诚 信保证金,合计 4.4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高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高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 高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 地 址: 佛山市 禅城区新明2路1号
416号邮政综合楼六楼 一生伴大厦 D座5楼
邮 编: 5285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宁工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757-89998131 电 话: 0757-8801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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