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申报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481号)文件要求,夹江县住建局清理调整完成辖区内存在交叉重叠或由于城镇区划和城镇发展确需调整的供气区域,经夹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夹府函〔2016〕18号),现将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原供气区域:夹江县漹城镇、黄土镇、甘江镇、新场镇、界牌镇、甘霖镇、三洞镇、马村乡、中兴镇、土门乡、吴场镇11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四川省建设厅第19号通告)。
夹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现变更为:夹江县漹城镇、黄土镇、甘江镇、新场镇、界牌镇、甘霖镇6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公示期自5月24日至5月31日,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由我局转报省住建厅完成核准工作。凡对上述区域变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联系人:胡述建,联系电话:0833-213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