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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瓶装燃气销售已实行实名登记

日期:2016-06-14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国际燃气网

2016
06/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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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 瓶装燃气

    为深入开展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瓶装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近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全市将开展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专项行动已启动
 
    日前,省建设厅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结合实际,《嘉兴市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也已经出炉。
 
    那么,我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包含哪些方面呢?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是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含跨区域经营)行为,以及超市、杂货店、燃气灶具商店等从事燃气经营行为的查处;开展瓶装燃气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开展瓶装燃气运输车辆清理整治,规范瓶装燃气运输车辆持证运送;开展餐饮行业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等活动。
 
    提及工作目标时,市园林市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开展全市范围内瓶装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规范瓶装燃气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经营行为,打击向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燃气的违法行为,“从而确保瓶装燃气经营规范、管控到位,构建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户户实名登记,钢瓶去向精准’的实时查询和追溯的系统化管理。”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综治办、安委办、经信部门、公安部门等十余个单位,目前,该行动的时间表已定:6月1日至15日为部署摸底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为全面落实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为严管严控阶段,9月15日以后为长效管理阶段。
 
    销售实行“实名登记”
 
    为加强瓶装燃气销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记者得知,自6月5日起,我市瓶装燃气销售已实行“实名登记”。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在销售瓶装燃气以及送气上门时,要严格做好‘实名登记’。个人居民用户凭本人身份证、现居住地址证明进行购气;单位用户凭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进行购气。”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要按照《嘉兴市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购气用户应积极配合,做到销售情况可追溯;工作人员若发现有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拒绝销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除了严格要求“实名登记”之外,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也将进一步加强送气工作人员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必要时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对市区瓶装燃气储配站(含供应站)以及管道燃气营业、调压站等场所开展燃气安全防范专项督查,力争通过企业自查以及市、区两级督查,提升应急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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