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自治区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通过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已全面完成整改,用时18个月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规定的3年任务。 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批示,“要重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及输油管线安全问题。”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 扎克尔批示,“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
油气管道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我区管道隐患。”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全力推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工作。成立由自治区领导担任组长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2013年11月底开始,对全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的排查,共排查出各类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771处。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自治区将771处隐患划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3类,分别由自治区、地、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新疆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油气输送管道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实行“一患一策”,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的“五落实”。2016年6月13日,随着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04泵-独山子天然气管道改线工程隐患整改的竣工验收,自治区最后一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下一步,新疆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打新占压、先清后占和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新的隐患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