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管道企业:
为保障全省
油气管道运行安全,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管道事故发生,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
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各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确保“五落实五到位”,对企业在黔已投运和在建的各类油气输送管道(不含城市
燃气管网)进行拉网式清查整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销号,严控新增隐患。认真制定落实领导值班制度,着力加强巡线员管理考核,巡线员应每日向所属站段及当地乡镇管道保护部门报告巡查情况并保证通讯畅通。针对汛期易出现的管道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区域、未销号的重大隐患以及高危风险点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盯死看牢。积极与管道所在地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当地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范围和强度。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二、有效加强监管力度
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督促辖区管道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协调当地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与管道企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告知机制。及时制止危害管道安全的种植、施工、堆放、排放、修建等行为。对已批准符合安全条件的施工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管道企业安全指导专人到场方可施工。对管道保护范围内已经形成安全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巡查,制定应急措施,做好应急救援预案。
三、全面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省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将于近期组织管道安全保护督查,督导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高度重视管道安全保护,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油气管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