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规范的主要内容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 委〔2016〕187号),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 1、各镇街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实行包干到户价(含初装费、气表)。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神州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州”)涉及的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双福街道、公告编号:2016-007 白沙镇、德感街道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干到户价最高不超过 3,480 元/户;西湖镇、吴滩镇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包干到户价最高不超过 3,980元/户。 2、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以外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居民 用户以及经区政府批准建设的新村居民点(含集中搬迁安置点)居民 用户天然气安装实行包干收费,最高不超过所在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收费标准的 10%。其余居民用户天然气安装收费,在所在建制镇(街)城镇规划区安装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暂通过与居民协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增加的费用;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核定。 3、其它服务性收费仍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4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新收费标准从 2016年 10月 1日起执行。该标准执行前已签订安装合同的仍按照原有合同约定执行。原《重庆市江津区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2009〕42、43、44、51、52、53、 54号)同时废止。
二、本次规范对公司的影响由于本次江津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比原先执行的收费标 准进行了下调,这将对子公司重庆神州居民天然气安装业务利润产生直接不利影响。但从长远发展看,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下调,有利于增加居民用户使用天然气的积极性,从而增加天然气使用量,为公公告编号:2016-007司增加天然气用户和天然气销售量创造有利条件。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 改委〔2016〕187号)特此公告。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