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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物价局规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

日期:2016-11-29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国际燃气网

2016
11/2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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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道燃气 燃气经营 管道燃气设施

    近日,嘉善县物价局向县内各燃气经营企业传达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行为的通知》(浙价资〔2016〕164号),要求各燃气企业认真执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行为,燃气企业可与非居民用户协商确定并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或改造费,但不得收取与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不相关的流量费、容量费、配套费、开口费等各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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