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白山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听证会第2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点
地点:白山市规划局3楼会议室(长白山大街1799号,市电业局西侧)
二、调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价原则
1、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
2、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
3、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作为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
居民用气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分档气量和价格。
(二)调价依据
根据白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监审科成本监审结论,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
天然气价格管理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4】200号)和《吉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吉省价办电【2015】13号)要求,下调管道天燃气销售价格,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三)调价时间
调整后的管道燃气价格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20人
1、消费者居民代表8人
郑宪杰 张洪卫 王艳 刘征航 刘仁东 宋欣 王宇玲马旭东
2、非居民用气单位代表3人
江永利 王壮 邵姣
3、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市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6人
宋执勇 张东亮 单珉 兰绍辉 郑永平 李敬宣
4、听证会申请人代表3人
尚建忠 段红兵 王新芝
(二)听证会听证人5人
苏宇杰 刘斌 东国军 丛志刚 马剑英
(三)听证会旁听人
无报名
四、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12月21日上午8时50分前入场。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