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市属各燃气企业:
近期,江西丰城市国电丰城电厂发生施工平台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温州市鹿城区、宁波市江东区分别发生煤气爆炸事故。根据浙建安〔2016〕13号和建城发〔2016〕4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和冬季年末岁初燃气事故多发季节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城市
燃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所涉及的城市
管道燃气企业的城镇燃气门站、液化天然气(应急)站、管网、瓶装燃气企业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及汽车加气站、重点公建和重要工商业用户等;
二、检查内容
(一) 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评价”及是否申报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 燃气场站安全规划控制情况,是否符合现行规范;
(三) 道路建设或改造、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城市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燃气企业燃气许可取得情况;
(五)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存在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六)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
(七) 各项消防设施设置、保养、运行的完好情况;
(八) 燃气管网、生产设备等燃气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检修;
(九)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规范设置情况,钢瓶管理的执行情况,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落实情况及重点工建工商用户入户安检情况;
(十)燃气宣传、岗位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和应会知识的培训教育;
(十一)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备足抢险物资、人员及相关设备,反恐防爆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24小时应急抢修值班的履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各地组织自查;12月15日至2月28日我委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一)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信息管理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此次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检查结果要进行建档备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到位。
(三)各燃气企业要落实燃气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燃气企业整改不力、措施不力的,一律停业整顿。
请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将燃气安全自查情况于2017年1月10日前上报市建委园林市政局(联系电话:83990189 徐国伟 )。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