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立即开展行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供水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公监[2017]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全市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
燃气经营企业纷纷行动起来,切实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公监〔2016〕47号)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甬综执〔2016〕19号)文件要求,对各类燃气场站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等人员密集的用气场所的安全用气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
检查中,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各类场站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向各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通报了天台“2.5”火灾事故的相关情况,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警醒意识,充分认清燃气行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同时,做好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安全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意识。
据统计,宁波全市共检查单位55家,发现安全隐患65处,督改隐患61处,下发安全检查意见书2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