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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八部门联合下文要求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监管

日期:2017-03-03    来源:金华新闻网  作者:刘小娟

国际燃气网

2017
03/0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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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瓶装燃气 瓶装燃气市场 瓶装燃气销售

    3月2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会同义乌稠城街道宾王社区、车站社区工作人员等,对义乌市商贸区、城中北路、车站路等路段的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拉网式专项检查。
 
    2月20日,省住建厅、省社会治安综治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对瓶装燃气市场的监管,建立符合社会治理要求的长效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和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要继续做好瓶装燃气销信实名制工作,储配站、供应站要安装使用身份识别系统;推进信息化监管措施,安善气瓶用户实名登记信息,所有气瓶采用电子标签,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加强气瓶监察和充装管理,全省各地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固定充装推广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前基本完成;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运输管理,规范台账管理,做好安全消防工作;要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员工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规范作业,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执法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各类综合整治,坚持打击无证无照经营。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瓶装燃气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2日开始,执法人员将逐一对义乌市所有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其台账,并对存在不规范使用燃气的餐饮店(业主)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同时,着手对辖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工业企业及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情况调查排摸,进行登记,形成数据库,然后进行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业主)将依法处罚。预计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将在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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