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辽宁省工商局在沈阳市组织开展了3·15流通领域不合格燃气灶具销毁活动。近年来,辽宁省工商局持续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尤其注重对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商品的监管。此次销毁的是从2014年起,辽宁省工商局抽检出流通领域不合格燃气灶具238套。
活动现场,辽宁省工商局纪检组、财务处的工作人员清点核对了销毁品,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对销毁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辽宁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表示,这次销毁的商品是对流通领域开展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样品,燃气灶具样品中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导致
燃气泄漏,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省工商局已连续3年针对燃气灶具类商品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抽检后续处理工作力度,严厉惩治了一批违法经营者。从抽检情况看,不合格样品数量逐年减少,燃气灶具类商品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工商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严格落实质量保证、经营者首问负责等制度。
辽宁省工商局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依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定期对重点商品开展抽查检验工作,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辽宁省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