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经侦总队成功侦破牛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拆除流动在我市市内六区的一枚“流动炸弹”。
按照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加油加气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经侦总队迅速开展线索排查,对涉油涉气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经工作,发现山东省滨州市人牛某(男,48岁)有非法经营
液化石油气的重大嫌疑。6月16日,总队依法对该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该牛某自2013年开始,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没有经营液化石油气资质的情况下,从我市西青区张窝镇一带的某石化公司购进液化石油气后,运输到我市河西区气象台路、和平区小白楼、南开区水上公园北路等地的饭店、餐厅、早点部等地进行销售,牟取非法利益。牛某通过自驾金杯、松花江等厢式小汽车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6月20日,办案人员在牛某再次向我市河西区某地销售液化石油气时,当场将其抓获,现场缴获厢式作案车辆两部,满装液化石油气的
气罐50罐(其中50KG规格12罐,15KG规格38罐),价值1万余元。牛某对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其自2013年至今,经营额已超过1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达20余万元。现该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