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
为全面排查和彻底消除我市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
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我办于今年5月份印发了《2017年度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宁管保办发〔2017〕8号),决定自5月份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目前该行动正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油气
隐患排查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管保办《关于开展全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苏管保办发〔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做到管道全面排查、风险全面控制、隐患全面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以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三违”为主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查找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结合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对管道沿线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穿(跨)越等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治理。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隐患自查情况
各相关区(园区)、各管道企业按照宁管保办发〔2017〕8号文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自查自纠表(区、园区)》、《XX区(园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统计表》、《南京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确认书》和《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自查自纠表(管道企业)》,及时向市、区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反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市管保办将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定期发布各企业、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
各相关区(园区)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和油气管道领域专家认真核查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台帐,并适时复查;对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江(河)道、山体等高后果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实地勘察;对管道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管理的通知》(宁管保办发〔2017〕3号)等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市管保办将组织市有关部门和油气管道领域专家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管道定期检验、安防、事故应急、规划核实、规范化建档等安全基础。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联系人:李宏亮 电 话:6878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