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滁州市油气 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百日除患铸安”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现将《滁州市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7月24日
滁州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百日 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安〔2017〕4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安全生产。
二、范围和内容
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工程企业。具体内容为: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方案》(滁政办〔2017〕18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的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情况;贯彻落实《滁州市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办法》(滁安[2016]5号),落实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省、市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油气长输管道方面,重点检查按照省、市政府及市发改系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
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情况。电力工程方面,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等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
1、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委能源局。
2、有关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组织检查组按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企业检查表,对辖区内油气管道和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企业检查表》于8月25日前报市能源局。
2.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杜绝新增问题和隐患。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报当地政府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集中曝光油气管道和电力工程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等阶段性情况,连同《滁州市油气管道和电力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前报市能源局。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连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市能源局。
2、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于有贵;电话:3820167;邮箱:czsnyj@126.com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辖区长输油气管道和电力工程“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联合有关部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措施要更实在,责任要全覆盖,排查要无遗漏,整改要更扎实,执法要更严格,发动群众要更充分,要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要求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考核问责。市安委会把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全过程的监督考核。专项行动期间,严格实行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问责追究的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