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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新举措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日期:2017-08-24    来源:新华网

国际燃气网

2017
08/2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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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销售价格 燃气经营 燃气经营

    8月24日,从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传出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关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布置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2016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省物价局组织各地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包括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推行大用户直供交易、对煤改气用户改造实行优惠等,年减轻企业用气负担2亿多元。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配气环节价格监管,切实把购销差价过高的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下来,降低空间用于减轻工商企业用气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江苏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天然气各环节价格进行全面调查梳理,认真审核厘清燃气经营企业的购进价格、管道运输价格、终端销售价格以及企业经营情况。
 
    省物价局要求,对购销差价高于0.9元/立方米的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在履行相应调价程序后于10月底前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将购销差价缩小到不高于0.9元/立方米;对购销差价不高于0.9元/立方米但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地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适当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切实减轻用气企业负担。
 
    对已形成较为充分竞争的车用气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完善相应监管规则的基础上择机放开。对暂不具备条件全面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尝试率先放开大型用户用气价格。大型用户范围由各地根据企业用气规模等情况确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规范供气服务收费,并适时公布本级收费清理结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部分地区已经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可先行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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