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处长李彬、德宏质监局副局长卢振伟及省、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一行到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管道有限公司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就该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压力管道检验工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通报。
此次通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国务院
油气管道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第五督查组以及云南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督查和约谈时多次所提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李彬向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下达《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管道有限公司中缅油气输送管道存在检验隐患未进行整改的通报》,并传达《质检总局、国资委、能源局关于规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文件精神。根据存在的问题安全监察人员填写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现场笔录,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于10月30日前向具有
长输管道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并接受检验,并要求企业要深刻吸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血的教训,严格落实管道检验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开展法定检验工作,不断提升管道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