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电能替代的工作意见》(浙经信资源〔2015〕257号)文件精神,根据《莲都区“十三五”电能替代实施方案》(莲经商[2016]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就积极推进莲都区范围内
燃气瓶电能替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我省创建“国家
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以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以电代燃气瓶的工程,积极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
燃气瓶改电,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安全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安全发展。2017年底前,以消除现有燃气瓶安全隐患为目标,逐步实现电能替代。
二、重点工作
(一)试点先行,明确目标
积极开展燃气瓶现状摸排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进行试点推广。其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根据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以电代气”发展规划,明确替代潜力点、替代推进步骤及替代完成目标。
(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规范使用瓶装煤气,逐步减少燃气瓶的使用量,使用电能替代。积极在出租聚集区、商铺重点区开展“以电代气”工作,编制典型案例,引导用户进行电能替代改造。
(三)总结经验,加大推广
要组织推荐“以电代气”典型项目现场会,介绍项目实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也加大其他领域、其他范畴内的电能替代工作。
三、服务保障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性“以电代气”批量改造进程,帮助用户尽快享受改造成果,要求区供电公司从加快周边配电网改造和业扩报装进程两方面入手,对改造区域周边电网进行补强,确保在用电高峰期间,改造区域内不出现因新增用电设备导致的低电压和供电紧张问题。同时将“以电代气”改造的用户新装、增容项目纳入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明确专人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简化报装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用户即来即通,以畅快的服务感受,确保“以电代气”顺利实施。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17年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