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燃气管理部门,建交塘沽、汉沽、大港分局,各燃气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和机制到位,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区安委会《滨海新区强化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全区城镇燃气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增加对管道井、阀井、
燃气管道巡查检查次数,坚持入户安检制度;各液化气换瓶站要在给用户换瓶的同时自觉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做安全用气宣传的参与者;对到检测时限未检测和超期使用的气瓶要求禁止使用,杜绝非法倒气行为。
二、检查范围
三、重点内容
1、燃气经营企业对管道井、阀井、燃气管道巡查以及入户安检情况;
2、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情况;
3、液化气钢瓶违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加强督查检查。各单位要探索、创新检查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重点领域和高风险岗位进行重点检查。
4、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李刚;电话:65305227;邮箱:bhxqptb@163.com)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