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为贯彻9月13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
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排除
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局拟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安全检查,现就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油气管道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卫生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以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管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日常维护运行方面。是否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登记建档,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站场内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建立管道巡护制度,巡护人员配备、巡护工作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管道周边是否存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施工作业;是否制定管道安全保护方案和安全防护协议;停用管道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站场防雷、防静电、绝缘保护设施和管道标志标识是否完好;管道压力、流量等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和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完好;站场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备、有效;是否开展管道检测检验和风险评估;是否按相关要求及时向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报备管道竣工测量图等。
(三)隐患风险处置方面。是否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风险消减与维修维护等工作;是否存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参考标准》所列隐患;是否对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分级分类和制定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期限、措施和应急预案;受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建筑、道路等工程弃渣影响危及管道安全的区域是否明确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管道周边是否存在乱建、乱挖、乱钻等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及处置情况;通过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管道是否制定“一点一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其他危及管道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及协调处置情况等。
(四)应急保障管理方面。是否制定并报备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并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等。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现场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管道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油气管道安全工作。
(二)各油气管道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检查组赴各油气管道企业检查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统筹确定,另行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