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8日燃气管理职能成建制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按照《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积极履职,严格管理,通过“三个严抓”提升
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严抓燃气钢瓶产权置换,不断完善监管信息化。4月2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燃气钢瓶产权置换通知及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燃气钢瓶产权置换,现已建立“二维码”信息监管体系,已置换的所有钢瓶均采用电子标签,实现对钢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全过程的跟踪追溯。9月8日至10月11日,已置换数量YSP15钢瓶2222814万只,YS50钢瓶5195只。
二是严抓燃气安全措施管控,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对全市5家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储存、充装、运输、经营及用户使用等各个环节专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维稳安保体系、燃气设施运行、消防设施安全、应急救援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通过“人防、物防、报防”等措施,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燃气企业自查自纠,着力从制度上管控燃气企业规范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严抓日常安全巡查监管,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自9月10日开始,坚持领导带队,通过明查暗访等多次检查全市燃气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特别是针对“9·25”火灾事故,为努力解决
瓶装燃气运输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会同安监、市场监管、消防、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先后查获违规储存点12个、非法化学品运输品3辆,YSP50钢瓶空瓶80个,YSP15钢瓶172个(其中实瓶109个),YSP10空瓶10个,立案查处一起非法跨区域经营燃气案件,查扣
燃气瓶66只,有效打击了瓶装燃气运输、经营环节的嚣张气焰,确保全市燃气管理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