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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查天然气价格违法

日期:2017-12-06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国际燃气网

2017
12/0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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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液化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生产 液化天然气行业

    为防范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液化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要求,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全区主要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存储、销售企业,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以及其他液化天然气交易服务单位的价格行为提出“六不准”:一是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二是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三是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四是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五是不准恶意囤积,六是不准价格欺诈。

    会上,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赵标林宣读《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书》并明确提出,经营者销售液化天然气应明码标价,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提供合理的商品服务。各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主动宣传国家法律政策,不得组织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和价格秩序。
 
    赵标林表示,各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存储、销售企业及各液化天然气相关行业协会,应树立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行业价格秩序,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液化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若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将受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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