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全省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今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供热采暖等用气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2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9号)要求,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天然气保障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群众过冬天然气保障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保障,比照省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对应落实协调衔接、信息调度报送等工作机构和工作联系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健全完善天然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制定群众温暖过冬用气、用电、用煤综合用能方案,以及管输、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方案,强化运输综合协调。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落实责任,承担本地区保供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完善综合保供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各工作机构每日监测供应量需求量的平衡、结构,及时分析本地影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问题,梳理报送调度信息等有关材料,协调衔接有关工作。各供气企业应当履行兑现供气合同和社会责任,做好供应保障工作,提前组织签订供气合同,落实
气源,确保不出现重大停断供气事故。
《通知》强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督促检查,督查各地及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机构要落实督查本地天然气保供各项应急预案的报备、启动、协调统筹和调度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