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政策处理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确保三门-嵊州
天然气管道工程洪畴段的顺利施工,结合县有关规定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天然气项目借地、临时用地政策处理实施意见,请各相关村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政策处理范围
按照管线施工要求,工程用地面积由一般作业带(宽度暂定16米)占地面积和特殊工艺(如顶管、收发井位置借地范围为30米×30米)占地面积组成。具体范围以实际放样为准。
二、补偿标准
1、工程涉及的中心线两侧各5米的借地
补偿采取一次性补偿方式,耕地按照每亩16000元计算,林地、未利用地按照每亩10000元计算,主管网两侧各3米(中心线两侧5米以外)及其他的工程临时用地每年每亩1000元计算,工程所需的借地、临时用地由项目方按照(天政办发[2018]2号)执行。
2、坟墓迁移补偿,坟墓深埋平米毁或自行迁移落实的,每穴一次性补偿1800元,按时迁移完毕验收后,每穴奖励400元。到期未迁的作无主处理。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天政办发[2013]72号)执行。
4、地上埋设三桩及标志牌费按照每个200元计算
5、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补偿,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违章建筑不予补偿,鼓励以村级组织名义进行自拆,给予村集体一定自拆清理费。
三、其他
施工范围内涉及的通讯、电力、广播线路等设施由该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迁移,相关费用按照协商或工程预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