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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区一公司跨区域经营燃气 城管开出11.5万元的罚单

日期:2018-07-19    来源:腾讯大浙网  作者:孙晶晶 钱雅霏

国际燃气网

2018
07/1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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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 燃气设施 液化石油气

    天气渐热,安全用气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不仅用气户需要注意,不要冒险使用“黑煤气”。同时燃气的经营户也需要敲响警钟,不能超范围跨区域经营。跨区域经营,也会被重罚。
 
    7月18日,杭州江干区城管局就对一家跨区域经营的燃气公司开出了一张高达11.5万元的罚款。
 
    事情要追溯到今年3月12日。当时,江干区城管局凯旋中队在对辖区内餐饮店燃气使用情况巡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在凯旋路一家兰州拉面馆门前,停着一辆燃气运输车辆,驾驶员在给店家送瓶装液化石油气
 
    当时,车上共装了35个煤气瓶。其中,满瓶23个,空瓶12个。
 
    执法队员现场对店家刚更换的新煤气瓶进行二维码扫描,信息显示充装单位为杭州奇安尔燃气有限公司。
 
    据执法队员了解,该公司在江干区没有经营燃气资格。于是执法队员对车辆进行先行登记,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取证。
 
    执法队员从使用奇安尔燃气的那家兰州拉面店了解到,因价格相对便宜,该店从2015年就开始选用奇安尔燃气。
 
    另外,执法队员还从暂扣车辆的司机了解到,除了这家拉面店,他还负责给另外两家餐饮店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可见这家公司在江干区经营燃气不是个案,而且时间不短。
 
    根据杭州市城管委提供的报备信息显示,目前杭州奇安尔燃气有限公司在主城区的经营范围包括上塘和东新两个街道,超过这个范围都属于跨区域经营。
 
    执法队员调取了该车当天的运行轨迹,证实该车从余杭供应站出发直至在江干区被查获,并未经过上述两个点。
 
    此后,执法队员多次联系奇安尔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但均无回应。
 
    考虑到当事人的不配合,中队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将告知书邮寄给当事人。在告知书中告知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拟给予当事人1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也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7月5日,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未提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江干区城管局凯旋中队于7月18日最终发出了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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