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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秸秆(含沼气)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

日期:2018-07-31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燃气网

2018
07/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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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网 燃气管网 秸秆燃气

    近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决定》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秸秆(含沼气)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提供上网服务;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接收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秸秆燃气和热力入网;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秸秆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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