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
你厂报送的《关于中10
集气站改扩建及站外单井管线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会第十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海则滩镇海则滩村内。主要内容是将靖边县国营柳树湾林场G22-6井的天然气直接输送至靖边县海则滩镇海则滩村10集气站,并且将中10集气站内的部分设备进行更换,建成后将继续维持中10集气站的生产能力,同时原设计集气规模不发生变化。项目共计1条站外采气管线,总长度4.6km。总投资5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占总投资的4.27%。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
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防尘、材料堆场进行覆盖、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排放。
(二)该项目管道试压废水为清净下水,收集后用于周边植被灌溉,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得随意放排。
(三)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期、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回收利用,确保各项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合理的处置。
(五)加强施工期的生态保护,减少临时占地、缩小施工作业宽带,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措施防止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平整场地,及时恢复原有生态植被,尽可能的减缓沿线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
(六)加强跨越工程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对穿跨越处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靖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