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稷山县稷峰东所联合特设股对辖区内3家
加气站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检查主体资质,查看3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
气瓶充装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检查人员管理情况,查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且在岗、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定期培训;检查安全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查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定检和自检、运行等记录,站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设施设备能否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和检定证书,是否有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检查车辆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验证扫码,操作是否正确规范、记录是否规范有效。
经查,1家加气站
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处于换证期间,新证申请书市质监局已受理;3家人员管理情况健全,但都存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等记录不完善、未进行应急演练、充装前后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稷峰东所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充装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辖区内车用加气站的充装活动,有效督促了辖区内加气站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加气站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各气站安全主体责任,从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