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8日透露,该省强力推进
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前10个月,共淘汰、改造各类
燃煤锅炉6650台。其中,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92台12744蒸吨;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58台12185蒸吨。
燃煤锅炉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和
散煤治理的重要方面。据统计,河北省燃煤锅炉(含各类小煤炉)共11197台52899蒸吨,其中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0718台19588蒸吨,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479台33311蒸吨。对此,该省制定了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计划,提出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的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白治理。
据介绍,2018年河北省共将淘汰燃煤锅炉6764台13482蒸吨,削减燃煤310.7万吨,可实现SO2、NOx、PM2.5和VOCs减排量2.3、0.5、3.4、1.2万吨/年,可实现该省PM2.5年均浓度降低1.5μg/m3。同时,提标改造全省164台11879蒸吨燃煤锅炉,共可实现SO2、NOx、PM2.5减排量3169、2492、3756吨,可实现PM2.5年均浓度降低0.17μg/m3。
据了解,河北省还加强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统筹安排。截至目前,该省8个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和张家口市已全部列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此外,深化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提出到2020年6月底,现有燃气锅炉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新建燃气锅炉同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据悉,该省下一步将出台《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收严燃煤锅炉和燃气、油和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并加大执法检查,对已淘汰燃煤锅炉强化日常巡查,防止出现复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