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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9-01-08    来源:温州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19
01/0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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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发展 能源消费 能源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推进“一个目标、三个基地、四张网”建设。实施温州电厂、乐清电厂和苍南电厂等大电厂就近供热项目,建设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二期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泰顺交溪流域水电、泰顺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水电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间增效扩容改造项目35个,新增装机容量1.75万千瓦。全力保障三澳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力争2018年底主体工程开工,2023年投产运行。“十三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7万千瓦左右,建成鹿城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龙湾永强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苍南云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容提升工程、瑞安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等。详细情况如下: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建设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重要时期。为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和《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基准年限为2015年,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能源消费增速有所趋缓。“十二五”期间,随着温州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消费增速有所放缓。2015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预计1770万吨标准煤左右,“十二五”年均增速1.9%,较“十一五”下降4.1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及制品消费预计1250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预计385万吨,天然气消费预计1.43亿立方米,水电、风电及净调入电量预计63亿千瓦时。2015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344亿千瓦时,“十二五”年均增速2.7%,较“十一五”下降7.6个百分点。
 
  2.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大力推进能源建设,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相继投运华润苍南电厂、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等一批重大电源项目,2015年底,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877万千瓦左右。“十二五”期间,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新增1251万千伏安左右,输电线路新增长度1276公里左右。全面推进甬台温、金丽温省级天然气长输管线和东海丽水36-1气田上岸工程建设,2015年管输天然气供气量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
 
  3.清洁能源实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随着温州燃机“油改气”项目投产和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2015年温州全市清洁能源装机突破153万千瓦,较2010年增长57%,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27.2万千瓦,较2010年增长1.5倍。光伏发电实现零突破,装机达到7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6.3万千瓦。
 
  4.能源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超额完成国家及浙江省要求,单位GDP能耗水平位于全省前列。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0.4吨标准煤/万元,按可比价计算,较2010年下降22%;单位GDP电耗777千瓦时/万元,按可比价计算,较2010年下降18%;综合线损率4.8%,较2010年下降28%;供电煤耗297克标准煤/千瓦时,较2010年下降19%。积极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组织实施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共完成286万千瓦;开展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工作,淘汰及改造高污染燃料“五炉”2207台,“十二五”期间减少分散用煤70万吨左右。
 
  5.能源科技装备稳步发展。“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装备发展,装备制造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光伏电池片与组件、风电整机及配件、节能照明、输变电及仪器仪表、新能源汽车配件、核电关联装备和输油(气)管线等领域相关产业大量涌现。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世界能源发展处于重大变革期,新一轮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在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和全球碳减排压力的共同推动下,能源发展已进入能源市场宽松化、能源结构绿色化、能源系统智慧化的新时代,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成为驱动能源发展的新引擎。“十三五”时期,温州市能源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孕育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面临的机遇看,能源供需形势从紧缺转向宽松,为温州市能源发展从扩张保供转到提质增效,统筹供应侧、消费侧和储能协调发展,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供了重要机遇;浙江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温州市能源发展从粗放发展转向绿色低碳,加快推进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打造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别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和“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积极推进多种技术广泛渗透融合的能源技术革命,为温州市能源发展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能源智慧互联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温州市开启光伏、风电、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工程施工和应用等走出去的新通道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深化电力体制和油气体制改革,为能源发展从封闭垄断转向开放竞争提供了重要机遇。
 
  从面临的挑战看,能源供求格局发生转变,火电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不断下降;煤炭仍占一次能源比重较高,清洁能源发展缓慢,特别是对发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存在疑虑,能源结构优化任务艰巨;土地等资源要素约束趋紧,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艰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政策对电力、工业等行业用煤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发展面临环境承载力不足的重大挑战;能源行业短板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调峰电源、天然气城乡管网和配套应急调峰设施建设滞后;电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以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电源、负荷发展需求;制约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能源领域计划和垄断体制尚未实质性突破,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正待起步,油气体制改革尚未破题;能源管理体制尚不能较好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职能交叉、关系不顺、多头管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基层能源管理力量十分薄弱。
 
  温州市能源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常态、新机遇、新要求,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基本遵循,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难而上,开创全市能源发展的新局面。
 
  (三)需求预测。
 
  1.预测依据。根据《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7%以上,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常住人口规模为912万人等指标,采用能源分品种消费预测法、弹性系数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能源消费预测。采用产值单耗法、弹性系数法、人均用电量法、时间序列法、负荷利用小时数法等多种方法对电力电量进行测算。
 
  2.预测结果。到2020年,温州市能源需求量在低、中、高方案下分别为1954、2007、2052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0%、2.5%、3.0%,规划推荐中方案。2020年,煤炭及制品需求量1360万吨左右,其中,受2015年底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投产影响,省统调煤电煤炭消费增加至1160万吨左右,地方热电及其他分散煤炭消费200万吨左右,地方热电及其他分散煤炭消费年均下降1.9%左右;石油及制品需求量395万吨左右,年均增长0.5%左右;天然气需求量5.7亿立方米左右,年均增长31.9%左右。温州市最高负荷在低、中、高方案下分别为855、920、995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4.0%、5.5%、7.0%;全社会用电量在低、中、高方案下分别为390、420、450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5%、4.0%、5.5%,规划推荐中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浙江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以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总体目标,以能源结构优化为主线,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能源系统利用效率,着力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着力促进能源科技装备转型升级,着力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我市建设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立足科技,创新发展。顺应能源生产消费革命新形势,把创新贯穿能源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推进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重点在“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能源科技装备发展、能源市场化改革、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领域加快创新突破,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和动力。
 
  统筹优化,协调发展。牢牢把握能源发展方向,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围绕能源系统优化,促进能源布局优化、能源供需相互协调、各级电网相互协调。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坚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重点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清洁、低碳能源比重。
 
  多元合作,开放发展。顺应能源发展全球化趋势,鼓励温州能源投资、技术、装备、运营等企业更加主动融入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总布局,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
 
  惠民优先,共享发展。坚持把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进能源扶贫,加快实施光伏扶贫、配电网建设改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惠民工程。推进优良服务共享,实现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发展目标。
 
  推进“一个目标、三个基地、四张网”建设。全面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打造三澳核电基地、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基地、浙南能源综合储运基地三大基地,不断完善电网、气网、油网、热网四张网,基本形成能源保障能力较强,能源清洁化水平较高,能源装备产业稳步发展,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全省领先,能源体制机制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能源发展新局面。
 
  能源消费总量。全市能源需求总量控制在2007万吨标准煤左右,“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2.5%左右(其中受2015年底投产的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项目用煤增量影响,年均增速提高1.1个百分点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60万吨左右,其中地方热电及其他分散煤炭消费控制在200万吨左右。全社会用电量420亿千瓦时左右,“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左右。
 
  能源消费结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含区外调入非化石能源电量)提高到13.5%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比重提高到6.6%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3.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0.2%左右;散煤利用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费集中用于发电和供热,发电和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90%以上。
 
  能源供应保障。到2020年,全市境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012万千瓦左右,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28万千瓦左右;全市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5131万千伏安左右,线路长度6594公里左右;建成天然气长输管道391公里,管道年供气量达到5.7亿立方米,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建成甬台温成品油长输管道118公里,年供油量210万吨。
 
  能源系统效率。到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目标下降指标完成省下达要求,位于全省领先水平;火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295克/千瓦时以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4.3%左右。
 
 能源民生保障。实现城乡基本用电和用能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全市居民生活用电接近1300千瓦时/人,城镇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7%以上,城市居民管道燃气入户率达100%;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换电站52座,充电桩1.5万个。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创新发展,转换能源发展动力。
 
  1.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十三五”期间,依托三澳核电、苍南海上风电等一批能源重大工程,重点推进核电关联装备、高效能光伏发电、风电、新一代生物燃料、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带动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关联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乐清新能源和电力配套产业、瑞安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温州经济开发区核电和石化配套产业等特色鲜明、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能源领域特色产业。培育正泰、华仪等5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能源装备企业集团。以电力装备产业为突破口,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城市试点,推进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新能源运维智慧管理平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慧管理平台等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
 
  2.切实推进体制创新。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措施。按照省级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市级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放开发用电计划,优先保障民生购电和清洁能源发电。推进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开展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动油气管道网运分开,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促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3.加快推进管理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积极推进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并网、建设、验收全过程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能源信息管理制度,做好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和发布工作,利用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全市能源信息和数据。
 
  4.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一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配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实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通过绿色债券、PPP等多种形式实现能源领域项目低成本融资。二是创新商业模式,引导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通过开展营销电商化、交易金融化、投资市场化、融资网络化等方式创新商业模式。三是创新应用模式。依托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推进苍南、文成、泰顺等清洁能源示范县创建工作,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瓯北城市新区等地探索建立一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等示范工程。
 
  (二)推进协调发展,提升能源系统效率。
 
  1.合理优化空间布局。统筹能源资源、能源消费市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外部条件,坚持系统优化,加快能源集聚、高效发展,着力建设“三个基地、四张网”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快推进三澳核电基地和以东部沿海、海上风电、光伏小康等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基地及辐射海西地区的LNG、油品浙南能源综合储运基地建设,打造安全、高效、智慧的电网、气网、油网、热网。在县域布局中,苍南、泰顺、永嘉、文成、平阳等地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乐清、瑞安着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洞头区域重点布局油气类项目;全市园区(开发区)发展分布式光伏、集中供热项目与能源相关产业。
 
  2.能源供需协调发展。从传统以供给侧为主导转向供给侧和需求侧高度融合,倡导能源节约消费,构筑协调发展的能源供给和消费体系,努力实现能源高效化。一是能源供应高效化。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优化电厂调度,促进高效清洁机组多发电。二是强化工业节能。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管理,继续推进余热余压、蓄冷蓄热、电机节电等节能工程。三是推进建筑节能。严格落实浙江省关于建筑节能相关要求,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四是发展集中供热。强化热电联产规划管理,禁止规划新增企业自备燃煤热源点,集中供热区域内所有分散燃煤锅炉应全部淘汰关停。实施温州电厂、乐清电厂和苍南电厂等大电厂就近供热项目,建设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二期扩建等项目。
 
  3.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十三五”时期,是电网主网架的定型期,也是配电网发展的黄金期。一是建设坚强500千伏主干网。建成苍南输变电工程,扩建天柱变主变,合计新增变电容量200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1公里左右。二是建设过渡顺畅的220千伏主网。建设大安、龙东、芙蓉等输变电工程,合计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2座、扩建1座,整体改造3座,合计新增变电容量573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640公里左右。三是构建城乡统筹的现代配电网。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595万千伏安左右,线路长度895公里左右;新增35千伏变电容量10.4万千伏安左右,线路长度138公里左右;新增10千伏及以下配变容量271万千伏安左右,线路长度10807公里左右。
 
  (三)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清洁低碳进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一是积极发展水电。加快推进泰顺交溪流域水电、泰顺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水电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间增效扩容改造项目35个,新增装机容量1.75万千瓦。二是安全发展核电。全力保障三澳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推进,力争2018年底主体工程开工,2023年投产运行。三是大力发展太阳能。积极推进园区(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计划和光伏小康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互补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集中供热水系统。“十三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左右。四是稳步发展风电。加快推进苍南海上风电项目、瑞安海上风电项目的前期和建设,稳步推进苍南罗家山等一批沿海风电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左右。五是积极开发生物质能。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沼气及生物柴油等综合利用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7万千瓦左右,建成鹿城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龙湾永强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苍南云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容提升工程、瑞安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等。六是因地制宜探索开发海洋能、潮汐能、地热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
 
  2.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一是拓宽天然气资源渠道。支持丽水36-1海上气田周边区块勘探开发。二是加大天然气基础建设推进力度。加快推进甬台温苍南支线、玉环-乐清支线、文成-泰顺支线、浙闽联络线等管网建设和前期工作。加快城市管网设施、应急气源站、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母)站等天然气配套工程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到“十三五”末期,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建成中石化温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新建区域性LNG二级中转储备项目。三是扩大天然气利用替代。促进天然气“入户扩面”,加大推进车船“油改气”,大力引导工业用户实施“煤改气”,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电热三联供,合理发展非管输天然气。
 
  3.完善油品储运设施建设。依托甬台温成品油管道项目,力争到2020年成品油管输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中石化温州灵昆油库及配套工程、中石油温州燃料罐区扩容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和瑞安滨海油库等项目,开展乐清湾石油储备及配套工程和温州储油基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新增成品油油库50万立方米左右。鼓励地方企业参与建设成品油商业储备和战略储备设施。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广清洁油品,开展浙VI标准清洁汽油应用试点,在温州市公交等领域开展生物柴油应用试点。
 
    4.切实加强煤炭清洁利用。一是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华润苍南电厂等统调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新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二是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大幅削减散煤利用。到2017年底,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县以上建成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全面淘汰“五炉”,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非禁燃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窑)炉。
 
  5.推广实施电能替代。推进温州港船舶岸电工程建设,建立港口船舶智能用电服务平台,实现船舶与电网双向互动;在城市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在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结合用电需求做好已有配电网的增容改造。
 
  (四)推进开放发展,加强能源交流合作。
 
  1.优化全方位多元化开放格局。发挥海内外温州人优势,全面推动能源领域资金、产业、产品、技术、管理、人才等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形成全方位、全要素、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一是务实推进和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积极拓展海外油气合作,稳妥推进天然气LNG和油品进口。二是积极推进省际合作。加强与福建省在核电、水电等电源、电网和油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前期和建设的战略合作。加强省际电力、油品、天然气等能源资源贸易合作。三是继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中核、中广核、国电投在核电及海岛核电领域的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售电侧改革等领域的合作。
 
  2.提升“引进来”的质量和“走出去”的水平。坚持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引进和消化吸收可再生能源装备和工程技术、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和能源装备制造合作,鼓励正泰等有实力的能源投资、技术、装备、运营企业开展境外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五)推进共享发展,实施能源民生工程。
 
  1.全面实施光伏小康工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和光伏小康工程,在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等地的低收入农户和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建设农光、林光、渔光互补型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其他县(市、区)自主实施光伏扶贫。“十三五”期间,建成光伏小康工程14万千瓦左右。
 
  2.加快实施配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有序推进新型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到2020年,完成配电网投资89亿元左右,全面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智能化水平,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实施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到2017年中心村全部完成农网改造。全面解决乡村及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电网薄弱问题,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5千伏安,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有效保障民生。到2020年,中心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9小时;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7%,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3.8小时;乡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25%,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6.6小时。
 
  3.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基本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城际互联网络,建成电动汽车互动化服务平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充电设施分享经济。推动公共交通更新升级,将排放旧标准的公共车辆更新为清洁排放公交工具。“十三五”期间,新建充换电站52座,充电桩1.5万个。其中,专用充换电站不少于30座、公用充换电站不少于22座、自用充电桩不少于1.4万个、公用充电桩不少于100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加强能源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将市级能源规划各项发展目标逐级分解,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将重要指标分解为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监督考核确保完成,促进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能源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管理机制,将能源发展规划作为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加强能源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
 
  (二)加强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温州市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和专项建设基金,探索建立市级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发展基金。利用温州民营资本优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推动民营资本参与到电网升级改造、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充电站、加气站等的用地政策支持力度,适当增加能源发展用地。
 
  (三)加强项目推进。加强能源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探索建立能源项目库,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着力推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产业发展拉动提升明显的重大能源项目,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油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创新型项目的建设。加快建设各类服务性公共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金融保险、信息咨询、资质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支持能源重大项目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和开工项目90项,计划投资757亿元左右,其中建成类项目79项,投资433亿元左右,开工类项目11项,投资324亿元左右。
 
  (四)加强安全保障。牢固树立能源安全意识,切实落实能源安全责任,建立完善能源安全预警和问责机制,确保能源安全。加大对能源安全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能源安全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能源供应应急处理指挥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石油、天然气管线等能源通道的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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