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供暖季能源供应保障总结暨能源安全储备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江苏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维护
天然气行业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能源局《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有关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于4月25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了江苏省
供气企业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启动会,部署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蒋锦峰副司长、江苏能源监管办宋宏坤专员、江苏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公司、中石化川气东送江苏销售部、江苏省天然气公司等供气企业,发电集团分公司、燃机电厂、城市燃气企业、直供工业企业等2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公司、中石化川气东送江苏销售部、江苏省天然气公司介绍了企业
天然气供应及购销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各参会企业还就天然气供应形势、企业在天然气供应方面存在的困难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宋宏坤专员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做好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工作是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油气体制改革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强化油气行业监管的重点工作。就做好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专项监管工作,宋宏坤专员要求:一是各相关供气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依据文件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各相关用户企业要积极踊跃参与,主动献言献策,共同建立和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天然气行业市场秩序,推动江苏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检查期间,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廉洁自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蒋锦峰副司长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认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要坚定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二要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上,为国家能源的安全保障贡献一份力量。三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天然气购销合同监管工作。要逐步将合同监管列入常态化工作,督促地方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要求。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供气企业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做好自查整改、认真开展现场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