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物价局
关于召开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物价局定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高阳县振华鑫悦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1人)
消费者10名,分别是:李春琳、张倩、张雪飞、王翠、李才、郑素花、孙群山、曹秋、寇凤池、刘晓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9人,分别是:张东安(人大)、田国庆(人大)、梁险峰(政协)、张凤卓(政协)、毕光远(政府办)、刘广东(住建局)、张洋(民政局)、张占海(市监)、张艳辉(法制办)。经营者2人:姚建辉(昆仑)、吴长征(中燃)。
四、主持人名单
穆永建 高阳县物价局局长
五、听证人名单
穆永建 张玉英 冯建文 李长亮
六、听证方案要点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幅度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的要求,每立方米上调0.10元(即:每立方米2.50元);农村居民
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自2019年7月1日开始,按照上游价格浮动的差额,同步调整居
民用气销售价格。
(二)出台居民用气配气价格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并降低天然气输配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7〕94号)精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不超过每立方米0.9元,拟定保定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546元。
(三)按照交叉补贴原则,将居民气价调整不到位部分分摊到非居民用户。
高阳县物价局
2019年6月4日
附:《成本监审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