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36号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
沼气发展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如您们所说,建设规模化
沼气工程能够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各类农业有机废弃物,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因此,国家一直支持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中明确了对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的相关支持政策。
??一、关于沼气发电和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为支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根据生物质发电社会平均成本及合理利润率,2006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上网电价由各省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元/千瓦时。由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原料收集和运输成本上涨较多,为促进该产业健康发展,我委于2010年发文单独提高了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执行每千瓦时0.75元的标杆电价。下一步,我们将对沼气发电平均成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根据项目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科学合理调整上网电价,促进生物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
生物天然气价格政策。生物天然气价格历来由市场形成,生物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与燃气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这样,更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办发〔2017〕48号文中相关支持政策,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