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省
天然气和成品油供应保障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天然气和成品油消费需求,加快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和成品油零售网络乡(镇)全覆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决策部署,省能源局、省商务厅制定贵州省
油气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全面完成”,2019—2021年新建
天然气管道2199公里,累计建成3222公里。到2021年,79个县级城区通天然气管道、9个县级城区使用罐装天然气,实现全省88个县级城区天然气“县县通”。2019—2021年,各市(州)至少保有1座成品油油库,成品油零售网络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新开通高速公路加油设施配套齐全。
2019年新增11个县级城区通天然气管道,累计53个县级城区具备天然气管道接气条件。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红线的协调衔接,合理调整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布点,确保规划落地。
2020年新增19个县级城区通天然气管道,累计72个县级城区具备天然气管道接气条件。对建成的2座油库完善相关手续,及时验收投运;督促、指导已规划批复建设的4座油库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协调省内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快空白乡镇加油(气)站点建设。
2021年新增7个县级城区通天然气管道,累计79个县级城区具备天然气管道接气条件。其余9个暂不具备通天然气管道条件的县级城区使用罐装天然气过渡。加快空白乡镇加油(气)站点建设,实现成品油零售网络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已建成的2座油库验收投运,规划批复建设的4座油库按期开工建设,全省在营油库总容量达到120万方。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布局,加强规划衔接。依托中缅线、中贵线、渝黔桂线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线,规划建设以“3条国家干线、8条省级支线、45条县级联络线”为骨架的全省天然气“一张网”。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优化调整各市(州)“县县通”行动方案,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红线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天然气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二)加快推进天然气输气管网项目建设。落实企业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年度建设任务。2019年建成凯里至铜仁省级支线和修文至开阳等7条县级联络线,完成503公里,新增11个县级城区接通管道天然气。2020年建成遵义至铜仁等2条省级支线和赫章至威宁等15条县级联络线,完成1318公里,新增19个县级城区接通管道天然气。2021年建成正安至道真等7条县级联络线,完成378公里,新增7个县级城区接通管道天然气。2019—2021年累计新增37个县级城区接通管道天然气。
(三)加快推进天然气配气管网建设。继续完善57个已通城镇配气管网的县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供气范围,逐步向乡村覆盖。分类推进31个尚未建成燃气配气管网县级城区的项目建设,加快湄潭等25个县级城区在建城镇燃气配气管网项目建设进度,启动建设雷山等3个县级城区城镇燃气配气管网项目,推动台江等3个县级城区加快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授权、及时启动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88个县级城区全部建成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利用管道天然气或罐装天然气实现“县县通”。
(四)加快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2019年开工建设贵阳、遵义、黔西南等5个天然气储备项目,储气能力达1亿立方米;到2021年累计建成1.5亿立方米储气设施,形成年消费量6%的储气能力。
(五)加强气源保障。统筹考虑管道天然气和LNG两个市场,省内和省外两种资源。建立与中石油、中石化和国家管网公司联系协调机制,提高中缅、中贵管道天然气下载量。加大省内页岩气、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优先保障省内供应,推动页岩气习水、正安、桐梓、道真区块尽快形成规模产能,加快建设盘州、织金、桐梓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19—2021年省内非常规天然气年产能分别达到1亿、2亿和10亿立方米,年产量分别达到0.7亿、1.4亿和7亿立方米,形成省内省外多气源供应保障格局。
(六)加快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强化顶层设计,理顺天然气产业上游、中游、下游关系,逐步建立气源供应多元化、管道运输专业化、下游市场充分竞争的格局。实行开放型管网运营模式或代输运营模式,各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允许上游供气企业直接与下游企业(包括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发电企业、化工企业等)签订购销合同,直接交易,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通过油气体制改革等措施降低用气成本,逐步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天然气价格的机制。
(七)建立健全项目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企业承接新建项目时应当具备气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核准在建项目应当加快建设进度,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在投产后核定其管输价格时予以调低,核准未建项目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后,依法退出。对城镇燃气建设项目,未出让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县城区域,县级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编制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特许经营区域,依法依规授权经营主体,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已出让特许经营权的县城区域,由市(州)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对授权经营主体进行合法性检查,对未依法依规的特许经营权授权主体,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获取特许经营权但项目建设缓慢、未按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企业,由县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完善,对于不能按期整改或严重违约的企业,依法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对于同时存在多家经营主体、造成气价过高、损害公共利益的县级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最高限价政策,引导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重组整合,降低用气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基础设施“油气网”建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能源局,省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油气网”建设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对照行动方案涉及工作,梳理任务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措施和进度要求,按照“一项任务、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各方资源进行重点突击,推动清单化、项目化、实物化落实。
(三)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天然气和油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有关用地政策。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保障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行单独报批、优先供应,在用地指标紧张时,采取先保障开工需要、后分年度供应的方式供地,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用。
(四)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以成本监审为基础,以科学定价机制为支柱,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天然气定价机制。
(五)强化目标考核。将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定期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在安排省级资金、合同气量、应急气量时相应减量;对提前及按期完成管道建设项目的地方,在安排省级资金、合同气量、应急气量时相应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