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础信息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园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一套BOG提氦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施,对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净化后的LNG储存、转运过程中产生的BOG气体进行提氦,生产高纯氦气产品。该装置的BOG处理量约为7198Nm3/h(0℃,101.325kPa;以下同),生产的高纯氦气产品约为102 Nm3/h。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位于杭锦旗锡尼镇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园区,杭锦旗亨东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东侧。工程建设日处理204×104Nm3/d的液化天然气装置,处理后天然气产量为200×104Nm3/d,并建设
液化天然气充装及相关系统配套设施。
2014年6月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4年6月10日杭锦旗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的初审意见》(杭环审﹝2014﹞55号),同意项目建设;2014年11月27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4﹞188号文件批复了《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4月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浩宇环保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6年12月27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监字【2016】149号同意《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04Nm3/d天然气液化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94961509
电子邮箱:1150356269 @qq.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工业园区内蒙古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27-85497683
电子邮箱:113802550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作为本次信息公开的附件,请查看。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或通过电话联系我单位索要其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