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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上浮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9-12-06    来源: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燃气网

2019
12/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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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经营企业 天然气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格

   各区、县发改局,各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今冬明春,上游供气企业上浮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甘肃省定价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同步上浮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浮后销售价格
  (一)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1.63元/立方米上浮为1.98元/立方米。
  (二)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 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1.86元/立方米上浮为2.69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上浮后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零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自2020年4月1日零时起继续执行《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兰发改〔2019〕298号)。用气量以抄见表量为准。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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