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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表示煤层气抽采利用获国家政策支持

日期:200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国际燃气网

2006
09/0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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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 发改委 表示 煤层气 抽采 利用 国家 政策 支持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下称《若干意见》)表示,财政、税务部门正在制定瓦斯抽采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国家鼓励各地学习江西省的做法,即安排专项财政资金,鼓励企业抽采和利用瓦斯,并每立方米各奖励0.05元。
    《若干意见》共提出了16条意见,包括一些约束性和鼓励性的措施。据透露,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正在就《若干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煤层气是一种以吸附状态赋存于煤层中的非常规天然气。作为一种危险气体,当甲烷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就会爆炸,这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瓦斯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其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21倍,对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强。如果把煤矿瓦斯利用起来,如用于发电、民用、汽车燃料、化工等领域,就是一种热值高的洁净能源和重要原料。
    由于煤层气抽采难度大,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占实际涌出量的15%,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利用量占抽采量的43%。中信证券分析师认为,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利用煤层气经济性不明显,对煤层气进行抽采和利用获利的煤炭上市公司很少,如果国家下一步出台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话,煤炭上市公司将有利可图。
    发改委要求,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出台瓦斯抽采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煤矿安监部门要尽快出台先抽后采的标准。环保部门要积极研究限制煤矿瓦斯直接排空的标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煤层气管理体制,完善竞争机制,加强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为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提供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
    国务院对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最新政策,对煤层气商业化将起到一个巨大的助推作用。中联煤层气公司国际合作部一位负责人表示,配套细则出台后,估计会有很多企业投入到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中。
    目前对煤层气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实行远低于一般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上,对对外合作的煤层气企业(国内仅中联公司有这个权力),实行5%的税率;对自营企业,实行先征13%,再返8%的政策。另外,对进口设备,实行关税优惠。
    但是,煤层气的开发成本比天然气高许多。千万元投资为例,开发一口天然气井日产量能达到数百万立方米,而一口煤层气井产量最多的也仅二三万立方米,而天然气与煤层气的售价相当。
    由于开发成本很高,目前国内煤层气开发进展缓慢,中联煤层气公司在成立十年后,去年底才刚刚商业化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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