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适应国家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和非居民用气价格适时反映上游气源价格变化的需要而制定。
《通知》使用与新都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气,因天然气购气价格变化而导致单一购气成本推动型的价格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单位平均购气价格加配气价格组成。
《通知》坚持根据计算周期内实际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变化情况,同向调整销售价格原则。
《通知》还明确了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公式:
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配气损耗率)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额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最高不超过 4%。
《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