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渔业大队:
《紫港街道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港街道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强化瓶装燃气市场监管,有效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规范瓶装燃气销售经营行为,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根据上级文件《常山县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辖区内开展瓶装燃气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瓶装液化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瓶装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努力防范瓶装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1年4月15日—7月10日
三、行动安排
(一)健全机构
建立健全瓶装燃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瓶装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全面摸排
街道对本辖区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巡查到边到角,到户到人。做到对辖区内的瓶装燃气供应点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宣传
街道对本辖区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针对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张贴通告,宣传横幅,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上下联动
完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上下联动,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强化调度、提高督导
各模块既要分工行动,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加强调度工作,提高工作协调配合能力。
(三)强化宣传、长效治理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瓶装燃气销售方面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整治管控工作“回头看”。同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监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