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3月11日建城规[2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由发证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免费发布遗失公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承办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具有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3.办结:根据决定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予以办结。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552-4125096
网址:http://bb.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