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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降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1-04-16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04/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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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车用气瓶安装 车用气瓶 气瓶

2021年3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降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是国家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费为其中一个具体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管理权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2020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明确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其中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车辆制造厂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00元,其他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70元。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青岛等市及相关企业要求,决定降低我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支持我省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为科学制定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我委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审核了监督检验费收入与成本开支情况,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22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通知》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文件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山东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费的收费标准及文件有效期。

(一)收费标准。山东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车辆制造厂由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00元降为75元,其他由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70元降为150元。

(二)文件有效期。上述规定自2021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有关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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