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燃气公布年度业绩,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12个月,公司收入为699.75亿港元,同比增长17.53%;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104.79亿港元,同比增长14.04%;每股基本盈利为2.01港元,运营现金流为82.79亿港元,大幅增长27.6%。不含集团办公大厦当期支付款,可持续性自由现金流为7.68亿港元。拟派末期息每股45港仙,全年合计派55港仙。
于该财政年度,集团新获取38个城镇管道燃气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集团累计共于30个省、市、自治区取得642个拥有专营权的管道燃气项目,并拥有32个天然气长输管道、557座压缩╱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一个煤层气开发项目、113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以及建成运营364个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项目。
天然气业务方面,该财政年度,集团共销售312.1亿立方米天然气,较去年同期增长23.0%,天然气主要通过城市与乡镇管网、贸易与直供管道来销售,其中城市与乡镇管网共销售187.0亿立方米天然气,较去年同期增长19.6%(其中,乡镇管网共销售17.6亿立方米天然气),贸易与直供管道业务共销售125.1亿立方米天然气,较去年同期增长28.4%。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集团已累计接驳4015.38万户居民用户,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4.4%。城市燃气项目的居民用户接驳率为60.8%。
液化石油气(LPG)业务方面,集团现拥有七个液化石油气码头及113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分销业务遍布中国21个省,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纵向一体化LPG业务运营服务商。于该财政年度,集团实现销售液化石油气424.8万吨,同比增长11.0%,其中:批发业务销售量为352.57万吨,同比增长29.2%;终端零售业务销量为72.23万吨,同比减少34.2%。实现LPG销售收入总额131.64亿港元,归属于公司拥有人的核心年度溢利为4.18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33.0%。
增值服务业务方面,集团实现增值业务收入77.20亿港元,同比增长53.6%;毛利润29.16亿港元,同比增长49.5%;经营性利润23.21亿港元,同比增长45.6%。此外,综合能源业务方面,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建设364个综合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