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毁损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管道,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及《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主管部门对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今年5月7日下午三点,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山东路新机场高速连接线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毁损了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管道,管道日输出气量约80立方米。
据悉,《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青岛市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照城市供热、供(节)水、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有关违反城市供热、供(节)水、燃气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毁损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被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迈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接线的工作人员证实该案,并称已经足额缴纳了罚款。“当时我们是不小心才损坏的,现在我们也对内部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杜绝以后在发生类似情况。工作人员称,目前管道已经修复完毕,在正常使用当中。
信网还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