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建设项目
(2021—2022年)核准的批复
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永康市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建设项目(2021—2022年)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为持续落实天然气管道“镇镇通”项目工程,完善市区及乡镇管网分布,提升燃气管网供气能力,满足永康市日益增大的用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永康市市政中压燃气道建设项目(2021—2022年)。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永康城区、象珠镇、唐先镇、龙山镇、古山镇、方岩镇、花街镇、城西新区和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117条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合计总长度115.1千米(具体建设内容规模详见附件)。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9344万元,所需资金由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措施,积极做好群众沟通和宣传工作,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工期建设期为二年。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永康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